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标准
三长花烟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Y-TK-004-2010-a.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标准
2010-08-25发布 2010-09-1实施
三长花烟有限公司发布
本标准中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三长花烟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治玉
本标准审批人:刘汉斌
本标准批准人:周敬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对从原辅料进厂至成品出厂全过程(包括回购花烟、顾客投诉)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HY-TK-001-2010-a.1花烟成品质量监督检验标准
Q/HY-TK-002-2010-a.1 花烟质量缺陷判定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合格品
指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一切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顾客退货。
3.2 不可挑选辅料
指印有公司、企业和品牌名称或标徽的不合格辅料,如商标纸、花烟箱等。
4 职责
不合格处理职责如下:
不合格类别 |
提出处理申请 |
鉴 定 |
出具处理意见 |
跟踪评定 |
|
原料 |
入库、仓储调配过程(储备库、备料库及外运原料) |
物资供应部 |
公司物资供应部检验员、养护技术员或公司技术中心授权人员 |
公司物资供应部/公司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 |
物资供应部养护技术员 |
投料过程 |
工艺员/车间班长 |
质量监督检测站或(和)公司原料供应部、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授权人 |
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或(和)公司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 |
物资供应部质管员 |
|
粉碎过程 |
物资供应部 |
物资供应部养护技术员 |
|||
薄片 |
生产过程中 |
班长/工艺员/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
外观/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感官质量/异味:公司技术中心配方设计员 |
外观指标/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或其授权人 感官质量/异味:公司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
外观质量/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感官质量/异味:公司技术中心授权人 |
非生产过程中(入库检验、成品仓储、内外配送、运输、投料) |
物资供应部 |
外观/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感官质量/异味:公司技术中心配方设计员 |
外观指标/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或其授权人 感官质量/异味:公司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
外观质量/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感官质量/异味:公司技术中心授权人 |
|
材辅料 |
进货检验 (含外运) |
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
外观/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如为同一责任人此项可不填) 异味:公司技术中心产品或工艺设计员 |
公司技术中心质检站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
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
仓储配送过程(含嘴棒仓储) |
物资供应部 |
外观/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异味:公司技术中心产品或工艺设计员 |
|||
卷包、成型过程 |
卷包车间 |
外观/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异味:公司技术中心产品或工艺设计员 |
外观质量/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或其授权人 异味:公司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
外观质量/理化指标: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 异味:公司技术中心授权人 |
|
制丝过程及香精香基调制 |
制丝车间
|
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员/公司技术中心相关人员 |
公司技术中心香精香料所或产品所负责人 |